常见问题

什么情况该罚杀虫公司

杀虫公司所面对的问题:某包装产品公司出口包装纸到香港,因为里面有粘附了几只蚊子,导致造成的直接产品损失50多万人民币,还未含对方客户的索赔,要求负责的杀虫公司老板赔偿。

AIB/STAR/BRC标准指出虫害控制并不是以杀虫公司为主,而是以企业本身为主,就相当于产品质量问题并不是品控的问题一样。只有把日常卫生管理好才是虫害控制的王道。杀虫公司只是企业虫害风险管理的顾问,查找虫害风险问题点,并提出可实施的解决方案,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相对应的安全措施处理,最后帮助企业分析整个虫害风险的趋势。当杀虫公司在日常工作报告中提到虫害风险问题时,企业自身不及时跟进,或者现场卫生管理不达标,门窗不关,原材料的携带进害虫等现象。试问责任是在于企业还是杀虫公司呢?

什么情况下该罚是杀虫公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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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缘木求鱼,盯住流程与执行,而不是结果。控制好过程,才能控制结果。这是企业品控的基本常识。例如,杀虫公司提供给企业所用产品的农药登记证不及时更新,杀虫公司员工没有虫害控制资格证上岗,杀虫公司不按期提供企业风险分析,杀虫公司对每种害虫鉴别失误.....这些都是杀虫公司的责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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