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四害
一、除“四害”的意义?
50多年来,我国开展群众性的除“四害”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,对人类最终战胜“四害“积累了丰富经验,做出了积极贡献,具有重大意义。主要体现在:
1、 控制病媒传染病,保护人民健康;
2、 保护社会生产力,促进经济建设发展;
3、 改善投资环境,促进改革开放;
4、 除“四害”是进入国家卫生城市的“入场券”。
二、“四害”的主要危害?
1、“四害”可传播多种疾病,包括:鼠疫、流行性出血热、伤寒、登革热、布鲁菌病、乙型脑炎、疟疾、痢疾等。
2、“四害”可骚扰人类生活,包括:直接叮咬造成轻度外伤、造成精神和情绪方面的影响、损害市容和单位形象等。
3、“四害”可损害人类大量财物,包括:粮食、建筑、家具、衣物、电器、文物、文件、票据等。
三、何为除“四害”综合防治理论?
从害虫和环境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的整体观念出发, 根据本标兼治而以治本为主,以及有效、经济、简便和安全,包括对环境无害的原则, 因地、因时制宜地对有害种类,综合采用环境防治、化学防治、生物防治或其他有效手段, 组合成一套系统的防治措施, 把防治对象种群控制在不足为害的水平,并在有条件的局部地区,争取予以清除,以达到除害灭病和减少骚扰的目的。
四、“四害”防治有哪些具体的技术措施?
1、环境防治 2、化学防治
3、物理防治 4、生物防治
五、为什么除“四害”工作要分别在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进行?
这主要是与“四害”的生态习性有关。一般而言,4-9月份是“四害”的生理活跃期,它们在此期间觅食、交配、繁衍后代等;同时,也是我们人类消灭和控制它们的大好时机。
六、为什么除“四害”化学防治工作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大范围同时进行?
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化学防治效果,因为我们知道“四害”的活动范围是比较广的,当一定区域内的“四害”密度有所下降时,周边区域的“四害”就会自然侵入,再次平衡,不能达到杀灭和控制效果;所以,我们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大范围同时进行除“四害”活动。